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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冯茜 很高傲的丫头

 

乐峰下楼,到楼下,一辆皇冠停到楼下,车门打开,一个靓丽的身影出来,一头乌黑的长发,窈窕却略带几分稚气,正是冯先生和王小姐的女儿冯茜。今年14岁,发育的倒是很好,亭亭玉立,身高已经有一米65,她在香港读书,暑假来到父母身边,刚刚跟着老妈出去回来。正好遇到出门的乐峰。乐峰第一眼觉得女孩很漂亮,她妈也打扮的很时髦,快40岁的年级,保养的极好,身材高挑又丰满,两母女走在一起很是亮眼。在厂里不少人观看。

乐峰略显尴尬的走过去对着王小姐说道:“表姑,你好。”

王小姐看着他,笑道:“小老三,又长高了啊。小茜啊,过来,这是老三的儿子,算是你表哥。”

乐峰看着比自己还高的女孩,这张清秀的脸,有些紧张的说道:“你好,表妹。”

冯茜看着这个男生,个子不高,穿着大裤衩,其貌不扬的男孩,眼神里流露出一股嫌弃,秀眼一撇,并没有理会他,拉着妈妈用粤语说道:“妈咪,赶紧上去吧,热死了。”说完二女领着大包小包的就上楼了。

乐峰尴尬的呆着那里,心里一股莫名的火气,刚刚对女孩的好感全无,心里愤愤的念叨有什么了不起的,狗眼看人低,将来老子会让你跪下来舔我的时候!

乐峰回到了宿舍,身上兜了1万块巨款,这些钱他不能让爸妈知道,不然没法解释,总不能说赌球赢的吧。

他将钱藏到了他箱子里的书里,身上装了3000块。

下午2点,冯先生带着冯茜下了楼,司机已经在楼下等着,乐峰看到冯先生下楼,也赶紧出来。冯茜看到乐峰想上车,拦住他说道“你来干什么?“乐峰看到她一脸的鄙夷不屑的表情,心中很不舒服,不过他也没有急着进去,内心在想,这丫头片子这么骄傲,香港人很了不起吗,20年后,还不是要跟着大陆混,gdp连苏州都要比不过了,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有什么好得瑟的。

冯先生打开车门,叫冯茜进来,对她说道“他跟我们出去一趟,你对人家客气一点。”转身对乐峰说“小峰,你坐前面。”说完拉着冯茜坐到了后排。

冯哲很明显的感到这小孩超出年龄的成熟和眼光,这小子将来必成大器,自己老婆跟他父亲都已经是4代亲戚了,王小姐的奶奶,跟乐峰奶奶的妈妈,是亲姐妹。如果说自己女儿将来能够跟乐峰在一起,他并不反对。

冯哲这个人平时嘻嘻哈哈,但是看人却有自己独特的一面。在对方落魄潦倒的时候,给予对方尊重,将来好过等对方成功后再去巴结好得多。

乐峰听到他不再叫自己小老三,而改成自己小峰,微微一笑,坐上了副驾驶。

冯茜气鼓鼓的用粤语对他爸说“爹地,你带着这个大陆男孩去干啥?大陆仔很穷的,素质又低下。”冯哲一脸黑线,他知道乐峰听得懂粤语,当下制止冯茜“不要瞎说,按辈分他是你表哥,你在学校就教会你势利眼吗?要有礼貌!”

“妈咪说的,她跟我说不要跟大陆人玩。”冯茜不服气的说道。这个家庭,厂里一切大小事都是王小姐做主,对应着父亲在儿女眼里的印象就是一个不管事的人,当然他的话远远没有母亲分量重。

“不要听你妈的!”冯哲无奈的说道。阶级差别是很大,不过冯哲倒是随和,厂里的人找他办事,他能做的都会热心帮忙,还有一帮内地朋友,经常混迹在酒吧夜店。

“小峰,我现代你去买你要的东西,然后再陪着小茜买几套衣服。”交代了司机地址,车开出了厂门。1994年的观澜,乃至整个深圳,到处是工厂,马路上到处是年轻的男男女女,低矮的楼房,脏乱差,车子不一会就到了观澜步行街附近的一家音像乐器店,位于观澜影剧院附近,冯哲带着乐峰和冯茜进入,乐峰发现这个店,一半是卖磁带光盘,一半是卖乐器,正好他不用两边跑。乐器这边墙上挂满了各式各样的乐器,主要是吉他,还有贝斯,甚至还有二胡,地面上摆着几台钢琴,架子鼓,边角上还放了一台古筝。

吉他,钢琴,二胡,他都会,上世他在学校做乐队,酒吧兼职驻唱的时候,吉他是弹的最熟的,练了四五年,基本上调子张手就来,钢琴也是爱好,而二胡,他是跟着老家的乡下老头从小练的,也就是从小练二胡,让他对音乐很感兴趣。

冯茜看着乐峰在挑选吉他,嘲笑他道“大陆仔,就你这样子还想买吉他啊,你摸过这个么”

乐峰撇了她一眼,也不说话,拿着一把吉他,坐在凳子上,随意拨弄了几下,琴店老板看着三人穿着,乐峰与父女两格格不入,大裤衩人字拖,个子不高,年纪不大,却一股的慵懒的样子,冯茜听到乐峰随意乱弹,不由得轻蔑笑一声转身欲离开,突然传来一阵悦耳的吉他声,琴音轻灵,又显得空洞,刚开始十几秒,琴声还不稳定,后面越来越清晰。只听得十秒,就听出来是陈百祥的<偏偏喜欢你>

冯茜急忙转过头,琴声竟然是乐峰弹出来的,她一脸的不可置信,只见乐峰眼睛半眯着,手指熟练的弹动着,整个人沉浸在其中,动听的旋律在他手指的弹动间传递着。

冯哲和店老板,以及店里几个客人听到声音,都转身看着,听到这首着名的调子,都不由的向他身边走过来。冯哲大为震惊,这小屁孩吉他弹的如此熟练,这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的。

乐峰闭上眼睛,手指在琴弦上滑动,渐渐的找到上世练琴的感觉,每次他驻唱弹吉他弹到深处,就会闭上眼睛,感受。

一首旋律完了,突然琴声变了,<追梦人>的前奏动听悦耳,这首歌他以前经常弹,所以非常熟练。弹完这个曲子,乐峰弹起了最具挑战性的吉他前奏加州旅馆,这是他最喜欢,也是唯一能够弹唱的一首英文歌,练了他一个多月才啃下来。

整整接近十分钟,乐峰弹完后,睁开眼睛,吓了一跳,发现身边围了好多人,众人都安静的听着他弹奏。乐峰略带羞涩的将吉他放下,店老板鼓起掌来,说道“小兄弟弹的太好听了。太棒了。”

众人纷纷点头夸赞,慢慢散去,冯哲走过来笑道“没想到你吉他弹的这么好听,你真是让我又惊喜了一回啊。”

冯茜在旁,没有说话,她呆呆的站在旁边,看着乐峰,好像他变了,闭眼弹奏的样子,像极了一个魅力四射的成熟男人,可是他只比自己大了不到一岁,……母亲不是说大陆人没有素质没有修养吗?

“见笑了,我就是瞎弹。”

“小兄弟谦虚了,你这水平,对歌曲的音色音调,对吉他的运用,最少3年以上,已经快达到专业水准了。

乐峰在上世,从小就喜欢乐器,大学里更是对吉他爱不释手,自己花了大量的时间去练习,还去音乐学院选修声乐课,后来在酒吧兼职驻唱,更是跟一几个音乐学院的学生一起每天练,他担任吉他手和主唱。他天赋不错,在这方面小有成就。每年的校园歌手比赛,他都能进前三。

乐峰手拿着吉他,问老板说道:“你这个吉他怎么买的?”

“小兄弟你很有眼光啊。这把吉他的材质是进口的西提卡云杉,质量非常好,所以这个会贵一点。”老板看着乐峰的穿着,刚刚弹琴他也被这个小男孩吸引住了,顿了顿说道“小兄弟跟你有缘,我也很久没见过弹琴这么好的小孩了,这把吉他我本来是要卖5000,我只卖你3500”

乐峰刚刚已经看过这里面的所有吉他,这个尺寸手感都算是比较合适的,音色也不错,不过3500已经是普通人接近半年的工资了。当下跟说道:“老板,我还是个学生,也没什么钱,这个琴我也不跟你还价,我在你这里挑选一些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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