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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马车悠悠的驶过他身边,驶进黑暗,将厌收回目光,那马车没什么奇怪的,吹开的车窗帘子让他看清里面坐着一个老人。

继续驻足片刻,视线在城门口和马车消失的方向来回巡视了一番,像是终于敲定主意般转身离开。

一来二去,夜很深了,旅馆没亮灯,外面看过去漆黑的一个屋子,将厌尝试推了推门,门咧开一条缝隙,没锁。

他推门进去,楼梯的火光带进了大堂,桌子椅子在黑暗里显出一圈灰色的轮廓,柜台记录账目的本子打开着,纸笔散乱在桌上。

他提步往楼梯走去,黑暗里的呼吸声似乎这不大的空间只他一人存在,踏上楼梯时,忽然顿住了。

——有些奇怪的响声。

断断续续的,泄露在漆黑的旅馆大堂内。

从楼上?——不。

他收回刚踏上楼梯的脚,往后退了两步,这个位置使他一偏头就能看见柜台右边的玄关,平常人来人去的没有注意,现下一看玄关里处似乎是个杂物间,一些箱子杂物堆积在门口,他向里走近几步,响动更大了。

杂物间狭小的门半敞着,里面是间改造后的卧室,要说这间卧室连转身都困难,一个柜子,一张床就占满了全部空间,这么一览无余的一间房,他无需刻意窥视,就能看见床上交叠的两道身影,那年轻伙计正压在胖女人身上动作着。

“……啊……啊……用力……”

“……夫人,您会继续让我留在这里的对吗?”

“哦,哦啊,阿结,我当然舍不得你,我的孩子,你顶的太……啊……”

将厌移开目光,放轻脚步退回楼梯边,他对此没太多想法,只是这伙计总让他觉得古怪,可能因为不太像个伙计,但要像个伙计恐怕也不需要用这种方式留下。

问题在脑海转了一圈,便不再想了,他要烦心的事情还多着。

脚步略显急切的回到房间,璃仍然像离去前一样躺在木桌上,门缝透进来走廊的光,屋内的轮廓隐约可见,他没点灯,直直倒回床上,视线落在漆黑的天花板。

那男人于城门消失,虽没亲眼看见,但要已经出城,再找到他的希望渺茫。

将厌眨了眨眼,翻了个身对着旅馆老旧的墙壁,走到现在,他觉得自己成了一滴掉进海里的水珠,动不动,怎么动,由不得自己,起起伏伏间连身份都忘了。

“从很早就开始了啊……”

倾泻出这样仿若梦游者般的呢喃,将厌一夜未眠。

……

早晨的旅馆大堂洋溢着晨曦的朝气,光线从敞开的大门外洒进来,将空气照的十分暖和,大堂分散着几个吃面的客人,不时能听到吸溜面条的声音。

将厌坐在靠近大门的位置,挑起一筷子面塞进嘴里,他吃得难看,不是因为东西多难吃,而是他实在没胃口。

他吃了几口放下筷子,不远处的柜台,一个蔬菜送货商靠着柜台和满面红光的老板娘攀谈。

“夫人气色真是好啊,比十八岁的少女还要红润有光泽!”

“哦呵呵呵呵呵。”,柜台里的女人颤着丰满的胸脯从胸腔发出一连串笑声,“你那些烂掉的西红柿如果不放在送来我这的货桶里,我会更显年轻。”

送货商笑笑,用好像很惊讶的语气说,“哎呀,挑拣蔬菜的小伙肯定是眼睛长屁股上,偷懒了!下次我多帮你注意。”

“那真是谢谢了。”,女人配合的回,拿起笔在本子上记下一笔账。

送货商倚着柜台看着女人的动作继续说,“我送你们这的货可比别家优惠的多,后街的三庄旅馆都只给了八折。”,他挠了挠下巴粗糙的胡渣,话锋一转,“对了,他家你听说了吗?今早送货都不让进了。”

女人抬起头,对家的事她自然关心。

“说是昨晚来了几个圣城的客人,包场了……几个药师,嗤,估计又是来治白硫家儿子的怪病。”,送货商压低了声音。

“那怪病治不好吧,真是可怜城主大人连着两个儿子都出了事。”,女人叹出一口气。

送货商一咂嘴,“哎呀,这些贵族哪用得着你我可怜呢,夫人该可怜可怜我才是,不如让我们来谈一笔鱼罐头生意吧,我最近新摸到的门路,我跟你说,这鱼罐头可美味了,是用南海新鲜的……”

两人正攀谈着,忽然听到一声尖锐的椅子摩擦地板声,抬头看去,那门口吃面的客人走出了大门。

大街上熙来攘往,早上人们开始了一天的活动,将厌走在人流中,他得去那名叫三庄旅馆的地方看看,男人口中的怪病让他不自觉联想到怪物,如果城里存在怪物,那家伙会轻易离开吗?

三庄旅馆在后街最显眼的位置,这条街人不多,周围开着些典当行,售卖画卷之类的商铺,旅馆单独占着一片很大的地,金字楼牌明晃晃的一眼就能瞧见。

此刻,三庄旅馆那扇深棕色的橡木大门敞开着,里面并无人影,只有一个伙计擦着桌椅的身影。

将厌驻足一会儿,拐进了对街一家布匹店,店老板是个戴着单眼铜边眼镜的中年男子,将厌进门的时候,他正在招呼两个结伴来的女人。

将厌自顾在店里转悠着,停在一排制作精良的披风前,对老板问。

“老板,有推荐的吗?”

他挑拣着手中的布料,老板见状忙走过来介绍,“哎哟,您真有眼光,这件鹿皮半肩披风是我们店里最好的一款。”

将厌摩挲着手里的棕皮披风,似乎是在感受披风的材质,“是个好料子。”

“可不是,您穿上看看,这料子白天凉快,晚上还保暖,配上您的身段肯定气势非凡!”,老板紧接着说。

将厌拿起披风,披在肩上试了一下,老板直夸好,转身去柜台拿系扣。

“对街那家旅店怎的是不让人住?我去住店哪有小二赶客的道理。”,将厌似不经意的说。

老板堆着满脸的笑,拿着银扣走过来。

“哟,换家吧,客人,他家现在接了贵客,自然不让别人住。”

“贵客?”

“是啊,圣城数一数二的名医,来我们这乡下地方自然尊贵。”

将厌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任老板给他固定好披风,“听说是来给白硫家儿子治病的,到底生的什么病要请这等人物?”

“哟,这不兴议论,城主最忌讳这个了,要让听到了是要抓过去砍头的。”,老板呵呵一笑,“您别不信,前段时间有个酒馆子几个醉汉不知天高地厚的说些醉话,被人举报给抓走了。”

“这么严重?看来是该谨言慎行。”,将厌挑了挑眉,不再追问。

披风别好银扣,老板把他领到镜子前,大赞着溢美之词,那镜子刚好照出对街,将厌忽然不动了,一个男人倚着路边木杆静静驻足着,视线似乎落在那家旅馆内。——可不正是那身黑色风衣!

他对这伙医师感兴趣。将厌脑海闪出这个猜测。

他想也不想提步追了出去,刚出店门手臂却遭人抓住。

“您还没付钱呢!”,老板紧抓着他的手臂,周围路过的人纷纷侧头看乐子。

“我不要了。”,他说着,就单手把那件鹿皮披风拽下来,要走。

“穿在身上离了店,抹完嘴了说不好吃,哪有这么便宜的道理!”,老板不放。

周围的人指指点点。

“多少钱?”,将厌声音冷下来,他作弊进城,行事低调为好。

“不多收您的,两个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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