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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冻醒的,本能地想扯过身旁的被子盖上,却怎么也0不着。

我从小睡相就好,妈妈总说我睡着了就像只温顺的小羊,一动也不动,省心得很。照理来说,再怎么翻身,被子也不会被踢落到地上才对。

感到一丝丝不对劲,我逐渐清醒过来,想起身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却发现身子很沉,头部传来汹涌的晕眩感,一波接着一波,眼前炸开成片黑se的烟花,遮挡住视线。缓了好一会儿,这些浓郁的黑se才完全消失。

我观察起身边的环境。

这里明显就不是我的房间,肮脏、y冷,空气里弥漫着一gu烂熟的甜香,无端地让人心烦。

面前的y床上并排躺着两个人,应该是察觉到了我的动作,外侧的那人翻了个身正对着我。

那人极瘦,颧骨突兀地横在脸上,眼眶深深地陷下去,我几乎要怀疑它们是否能包裹住他那两颗充血的眼珠。被g皱皮肤覆着的手骨中歪歪斜斜地握着一杆烟枪,不时被拿着往嘴边送。

他深x1一口,合上眼皮,细且慢地把烟雾吞咽到那具g瘪的身t深处,再从口鼻呼出。做完这一切,这才转了转眼球,将他扩散的瞳孔对准了我,“平儿,去,去外头再问别人拿些钱来。”

声音g涩嘶哑,让我想起乡下老人坐的旧竹椅,嘎吱嘎吱,仿佛下一秒就要散架,变作一堆废木。

我陷入自己的思绪里,一时竟忘了回话。

那人看我没反应,又掀了掀眼皮,咂巴了一口烟,举起手里的烟枪,作势要用它砸我。

我一下子回过神来,手脚并用从地上挣扎着爬起,跌跌撞撞地往屋外跑去。

我不知道方向,只是一味地跑着,跑出那片甜腻的白雾,跑过一条条窄长的小巷,路上遇到几张不认识的脸孔扯着嗓子叫我平儿,拼命招手让我停下,求生的本能告诉我不能停下,于是我就没有停。

就这么跑出了那连片的棚户,好像过了很久,直到听到不远处传来的喧闹声我才觉得安心,踉跄着摔坐在墙边。

我仰起头粗重地呼x1着,脸上身上都因为剧烈运动而涨得通红,但成功逃离的愉悦让我稍稍放松下来,开始打量起我现在身处的这个世界,还有我自己。

熙熙攘攘的人群,旗袍,洋装,西服,长衫混杂在一起,互相交错后又显现出本来的样子。

不远处的电车驶到我面前后停下,一大群人就蜂拥而上,把后面商店g净光亮的玻璃橱窗遮了个严实。

我用双手撑着地面起身,尽力穿过拥挤的人cha0,迈向那个有着漂亮橱窗的店铺。

那是一家卖珠宝的首饰店,一根缀着闪亮碎钻的项链被陈列在木制的宝石匣里,匣子内里铺了一层暗红丝绒,项链上那颗硕大而润泽的碧绿宝石被衬得格外夺目。

我觉得此时的我看起来大概就像一个被宝石打动的小nv孩,但事实上,我此刻根本无心去感叹它的美丽,我的视线完全被玻璃上的倒影x1引住了。

玻璃上反s出的是一张陌生的脸,可我没有太过惊讶,或许是奔跑的乏累麻痹了我的感知,又或许我早已经隐隐在心里对发生的事情有了一些猜测。

眼前模糊的倒影看起来十分瘦弱矮小,穿着陈旧的老式袄褂,估0着只有十几来岁样子。

我久久地驻足在橱窗前,端详着这副新面貌。

映出的nv孩明明有着和我以前完全不同的脸,她的一举一动、她的每一分神态却又都和“我”一般无异。

我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该作出如何的反应。

呆立了很久,店里深目高鼻的白人店员似乎注意到了我,微微侧身对着身边松散立着的亚洲人低语几句,期间时不时将目光引向我站着的地方。

不能再多想了。

我强做起jg神,在店员走出来驱赶我离开之前,漫无目的地朝着某个方向走了。

既来之则安之,要好好活下去。

当时的我是这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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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蜷缩着身t蹲坐在街边的小角落里,前头停了一排的人力车。车夫们零零散散地在附近等着,我躲在他们的影子里,倒是没人注意到我。也有可能是因为这副身t的瘦弱纤细,以至于我能把自己缩成小小一团,不走近了瞧就发现不了这边原来还有个人。

其实,我本想着去找一份工作养活自己,毕竟也是在国外留过几年学的人,英文还算拿得出手。可生活并不如想象的那般简单,它不是什么温顺的小鸟,而是盘旋着寻找尸腐的秃鹫。更何况是在这么一个陌生又动荡的时代。

我走了很多地方,报社、食肆、租界的各种商铺,根本没有一家愿意用一个看起来脏兮兮的孩子。

他们都是大人,都b我高许多,自上而下地看着我,带着自以为是的宽容,宽容一个“勇敢”的底层孩子的胡闹。偶尔也会有人可怜我,给我塞上点吃的,或者扔下一两个铜板打发我去别处看看。

我仿佛是徘徊在这座城中的游魂,没有归处,也没人看得见我。

我最后被一个小乞丐领了回去。

他住在一间闲置了很久的屋子里,到处都落了灰,走哪儿都能瞧见些蛛网。

那里不只是住他一个人,还有一个老乞丐和四个和他差不多年岁的小鬼头。他们对于我的出现并没有多大兴趣,毕竟连自己的生活都摇摇yu坠,哪里有闲心关心别人的事。

相b之下,带我走的那个小乞丐倒是扎眼地热心。他把自己的食物分了一大半给我,又怕我孤单,同我扯了很多事情,用他的声音塞满我的沉默。

我模模糊糊记得,他说长大以后想当个有钱人或者官老爷,做乞丐太苦,有时为了一点吃食就得豁出命去。又说起,他知道一个人,也是个乞丐,b他聪明,也b他机灵,有一日那人被秦四爷的车撞伤了,本以为是大祸临头,没想着却因为他的机敏聪慧被四爷看上了,收作了儿子养在膝下。

他说这些的时候眼睛亮堂堂,“憧憬”二字从他心底浮上来,闪着明灭的光,几乎要冲出他的眼睛。

他,和所有我以前见过的孩子一样,这个认知让我几天来压抑的心情有所好转。我知道,他的世界并非暗无天日,总有些人能在漆黑中探知到光的存在。

后来他教了我很多,b如怎样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拿走别人的钱包,又b如哪户人家心善会多施舍点食物等等诸如此类的乞丐必修课。

我将偷j耍滑学了个遍,也算半个成功乞丐了。

之前的长发也绞了个g净,只留下一丛乱翘的短发,装作男孩子到处跟着小乞丐走街串巷,倒是也找到一点乐趣,不至于被嗟磨得伏在地上动弹不得。

003

“阿哥阿哥!你看!”我压低了声音,双手护着藏在怀里的钱袋子,兴奋地朝小乞丐跑去。他大约一直想要个亲人陪伴,现在捡到了我就非要让我认他做哥哥,虽然觉得有些别扭,但我还是同意了。

那是我的004

没了小乞丐,我还是那样活着,只是觉得一切都无趣极了,没什么意思,一个连归处都没有的魂魄在此处存在的理由又是什么呢?

我还在以前蹲过的那个街角,这里正对着的那条街是这座城市最繁华的地方,所以车夫们总是聚集在这儿等着生意上门,也总会有寻常地方见不到的小汽车在附近来往经过。

余光瞥见一台黑se福特驶来,缓缓停靠在路边,我抬头看它。

一个穿着西装的年轻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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