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红酒绿
不要老吓这孩子。」
白大褂笑了笑,将背打直後去厨房给我们倒了水,招呼我们坐下。
他说今天的第一课,是记住这房子的一切。
跳脱了平常熟悉的生活范围,初来乍到对这间房子的格局都还很陌生,这样的考题是有难度的,因为我会一直忘记,例如冰箱里饮料的顺序、床上枕头的颜se排序、猫咪喂过饭了没之类的。
他养了一只漂亮的布偶猫,眼睛蓝蓝的,有点瘦,我不记得名字。
接下来的好几天,猫咪以r0u眼可见的速度变胖了。
「他是不是胖了?」我坐在客厅的地板上抱着猫咪,看向刚从医院下班、进门的白大褂问道。
他露出了无奈的笑容,说:「因为你老忘记你喂过牠。」
每天每天,白大褂都会要求我在睡前写下日记,例如当天发生什麽,或是回忆起了什麽,反正能想到的都写上去。我不能提前偷写,他会把日记本带去医院,回家时才会扔给我,如果记忆有错或是我瞎编了什麽,他会在我的日记本上写下注解,他写的很轻,却很有力道的刻在了单薄的纸上。
我前面很认真的在纪录着每天能记下的东西,像是今天看了什麽电影、今天吃了什麽,还有最基本的今天心情如何。
我将日记本翻过来,从最後一页开始反向誊写,写着支离破碎的故事。
我相信白大褂有看见这个,可是他没有留下任何的注解,彷佛这只是我一个人的小秘密。於是我用便条纸偷偷记下,我从某一天开始不再继续写这个故事,直到他发现为止。
像是一个激将法,他回我了。
在我最後一次书写的那个句号後面,他写了个继续,我看着他的字笑出了声,提笔继续撰写着这个故事。我甚至替日记本取了个名字,我在笔记本背面的米se书皮上,轻轻的写上七个大字:
父亲与那个男人。
我翻阅着日记本,从第一页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