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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家[民国] 第68节

 

人车夫给气的,“姥姥,就没见过您这样儿的。”

钱到底给他要去了,车把一下松开了,人后仰过去,跟个滑稽的乌龟一样。

怀里的肘子都掉出来了,查二爷气结,“你这人,脾气怎么这样坏,我不坐了退钱就是了,又不是不给你钱,你把跑的路程扣除了,使坏做什么?”

车夫抱着膀子,遇上这样四六不分的人,多说一句都废话,“您悠着点儿,北平城里敲闷棍的多,您少走夜路,我伺候不了您了,几时我拉车这么多年,没遇见过您这样的脸皮,晦气。”

拉车就走了。

各行各业,都要脸,做事儿都有规矩。

查二爷把钱捡起来,“嘿,我又不用他拉,这钱攒着,多大的好处呢,如今啊,要打仗,哪个不要钱,那飞机大炮一响起来,就得是黄金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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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南道青城王氏

查二爷拍了拍身上的黄土, 好家伙,西北风吹得正得劲儿,他是个败落的斯文读书人, 即便是骂人也是慢声慢气儿的。

“这就是愚昧, 要是人人都能开了智慧了, 开了法门了,那么大祁也就不会没有了, 现如今也不能给日本人欺负成这样儿了,依我看,国人就是缺少智慧——”

咕咕哝哝的, 被人从后来揽住胳膊,查二爷吓了一跳, 扭头一看是巡警儿,心里觉得晦气,打量这个胡同儿, 还真是这个划片儿的,心想这车夫停车也不会找地儿。

“二位爷, 班儿上呢, 今儿可太平。”

查二爷有些虚弱地应和着,没法子??x?的事儿,这二位在北平臭的名声, 已经无人不知了,就是当初拿着扶桑勒索宋旸谷不少钱的高低胖瘦两位爷们。

一位背地里是高阎王, 一位是矮阎王,兄弟俩可算是在乱世里面发了不少大财了, 那眼睛在街上, 看见的永远都是钱, 眼里面是没有人的,如果上街面上不能摸到三个核桃俩枣儿的,那今天就算是白出来了,别自己掉了钱还难受呢。

矮阎王胖,跟个木墩一样儿的,一把抽过来查二爷手里的油纸包,“哟,大肘子,这席面可真好啊,怎么着,听说您今儿去舒家那边吃席面儿了,舒家那边我们不熟悉,听说如今就一个姑太太在那边儿,今儿我们哥俩没眼力劲去拜见,您看这席面都没吃上。”

“您瞧着,哪天有空儿了,带我们去见识见识,我们俩兄弟啊,真是小白菜地里黄啊,从小没了娘,教我们去给姑太太当个干儿子伍的,好平日里去孝顺她去,多好。”

宋家那边搭不上,可是真是上海有名的富户啊,早些年的时候,就是北平宋家大房那边儿,“还给我们穷人家发米呢,灾年的时候,我们去宋家领了半口袋的苞米面儿呢,不然客没有我们哥俩的今天。”

查二爷最厌恶这样的人,苍蝇大小的利都看在眼里,削尖了脑袋跟个蚊子一样的见缝插针吸血,“要我说,爷们儿,我也不大熟悉,您知道吗?”

“就您知道吗?我们家里面,就是我那一个家族里面儿的,最小的那一个弟弟,他们家你们记得吗?就一个,一个女儿是不是?”

“就那一个女儿,她是个能干的姑娘你们是知道的……”查二爷兜着圈子开始说废话儿,然后一把脱开了手,扭头就走了。

急匆匆走了,转过弯子去,“跟你们废话,真是费劲了我,不够晦气的,今儿算是爷倒运,遇上这么俩倒头鬼,什么世道这是。”

要真有本事的,宋家怎么不请你吃席去,宋家那边国际饭店酒席,人家从中午一直到晚上呢,有头脸的认识的都去了,算是北平城里的一个盛世儿吧,毕竟有钱人南下享受的多了去了,还留在北平的实在是少。

他这人真是个没有烦恼的性格儿,想着就过去看一眼热闹罢了,自己溜溜地就去了,门口人家散糖呢,小孩儿排着队领糖,要是会说吉祥话儿的,能多给几块儿。

扶桑有些饿了,她捡起来盘子里面的喜饼,这是饭店里面请人做的,都是用一点点的小鏊子,在炭火上面两面烤出来的,一个个薄薄的鼓起来,上面有红色的印章,薄薄的里面是一层红糖,氤氲着一些红色。

她吃的很香,吃完一个还要再吃。

一边换旗袍,如今已经到冬月了,旗袍领口袖口衣襟都镶嵌一圈儿毛边,樱桃红色,自己点了口红。

她腮帮子还是鼓鼓的,出门的时候就努力咽下去了,要说结婚感觉很大吗?

也不是。

没有太大的感觉,她觉得应该跟以前生活差不多的,但是看见宋旸谷的时候,俩人在厅前汇合,有侍应生托着酒托,宋旸谷端起酒杯走在前面,她就从后面看着他的背影,换了西装。

银红色西装,真的没有看过有男人穿这样的颜色,很两很亮。

她一直看,等敬酒完之后到无人看到角落。

“宋旸谷——”

她喊完之后就停住脚步,走廊很长很长,地毯在脚底柔软而细致,因为知道他听到会回头,她喜欢有一点距离的跟他说话,这样看的很清楚。

她抬起来手,食指伸出来一下又飞快落下,“这个颜色很漂亮,我觉得你穿很好看。”

宋旸谷想不要笑的,可是她穿一身樱桃红色,站在那里仿佛不知道自己穿这个颜色很好看一样,没有人不喜欢赞美的,他点点头,扭过头去就笑了。

窗户很大,扶桑微笑着看窗户,窗户的前面那一块儿,看见他在笑。

窗外的梧桐树纵横,枯黄脱落的只有枝干,这是冬月,不是野樱桃的五月。

可是宋旸谷,觉得自己像是吃了一颗野樱桃。

颜色那样的漂亮,味道那样的鲜美,她不是很甜,也不是很酸,只是口感,像是一颗味道极好的,教人难以忘记的一颗野樱桃。

走几步,忍不住就慢一点儿,慢一点儿,听听她在后面干什么,然后找一个恰当的时机侧目,喊她一声,“走啊。”

就见她脚步会快一点儿,旗袍的下摆鱼尾一样地游摆,鞋尖上面的碎钻被地毯的绒毛覆盖,她挽着他的胳膊。

两个人首次同行。

夜里睡一张床,会别扭。

扶桑会觉得别扭,但是有一点想笑,她觉得这种状态不是很好,所以她就坐起来。

等宋旸谷进来的时候,看她站在窗户边上,看风景。

承恩自己挺睡不着的,他这个点了还站在楼梯口看着上面儿,真的,挺担心的。

客厅里面二老爷起身,他累一天了,“早点散了休息吧,明儿早上还要敬茶,等明天下午,我们就回山东老家里去。”

旅途奔波,难免劳累。

至于楼上的事情,大家都笑了笑。

承恩把门从里面关上,自己才会房间,住洋房呢,确实挺好的,但是现在他觉得有一点不好,不如四合院子浅,四合院子只要耳朵好,什么消息都快一点儿。

如今宋旸谷说什么,他什么也听不见了。

扶桑躺下来,宋旸谷也躺下来,两个人拉着被子,都到下巴那里,一人睡着一个枕头。

其实之前考虑的别扭,现在全部没有这样的感觉。

也许之前会觉得突然多了一个人会有些别扭,但是当人真正趟下来的时候,这些杂七杂八的感觉就会全部消失掉,突然就会变成两块磁铁,只顾得上互相吸引了,夜晚就是天然的胶水。

扶桑手触碰到他的时候,觉得他这么真实而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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