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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就随之消失,一去不回。她跑啊跑的,可他总是遥遥在前,总是背对着她。

然后雾气渐浓,他开始消失了,她情急地朝他大喊:“瑞恃瑞特瑞特瑞特瑞特”“嘘嘘,你又在做梦了,这不是真的。”

“瑞特”

“是的,我在这儿。嘘!不要再叫了,你没事。”强壮的手臂扶她坐起,搂着她,她这才觉得温暖、安全。

斯佳丽惊愕地半醒着。雾不见了,桌上的灯光使她看清瑞特正低头望着她。“噢!瑞特,”她哭了。“好可怕啊!”“还是从前那个梦?”

“嗯,是的——唉,差不多。有一点点不同,我记不得了可是我又冷又饿,在雾中什么都看不见,把我吓得半死。瑞特,好可怕啊!”瑞特紧紧搂着她,厚实的胸膛里发出的嗡隆嗡隆声传到她耳边。

“你当然会觉得又冷又饿。晚餐吃的不对胃口,你又踢被子。我来替你盖上,你就会睡得香甜了。”他扶她靠着枕头躺下。

“不要离开我。梦靥还会回来。”

瑞特拉上毛毯,盖住她的身体。“早餐有饼干、玉米粥、黄油多得会把粥染黄了。想想吧——乡下火腿和新鲜鸡蛋,你就会睡得像婴儿一样熟。你一向很能吃的,斯佳丽。”他的声音带着笑意和倦意。斯佳丽合上沉重的眼皮。

“瑞特?”一声模糊、困倦的声音。

他在门口打住,手遮着灯光。“什么事,斯佳丽?”

“谢谢你来叫醒我,你怎么知道我在做恶梦?”

“你叫得这么响,玻璃窗都快震破了。”她听到的最后一声是他温柔的轻笑,轻柔得像首摇篮曲。

果然被瑞特料中,斯佳丽早上饱餐一顿后,才去找他。厨娘告诉她,天未破晓他就起来了,他一向总是起得比太阳早。厨娘满脸好奇地注视着斯佳丽。

这个冒失鬼!我该好好收拾她一顿才是,斯佳丽自忖。不过她心情正好,无法生气。瑞特昨晚抱她,安慰她,甚至对她笑。就像事情还未弄糟前一样。这趟农场之行是来对了。早知如此,她就不必把时间浪费在数不清的无聊茶会上了。

一踏出屋外刺眼的阳光直逼得她眯起双眼。虽然天色还很早,阳光已相当强烈而温暖。她抬手遮眼,环首四望。

斯佳丽第一个反应是一声悲叹。脚底下的砖石平台向左延伸了一百码。残破、焦黑、杂草丛生,只剩下偌大一个烧成焦炭的空壳。锯齿形的断垣残壁、烟囱,是宏伟巨厦唯一仅剩的痕迹。四处散堆着被大火和烟熏黑的破墙碎砖,这是谢尔曼军队蹂躏过后,令人怵目惊心的证物。

斯佳丽不由情绪沮丧。这里曾经是瑞特的家,瑞特的命根子——这里已经完了,没法起死回生了。

在斯佳丽命运乖舛的一生当中,没有比这种事更惨的了。她永远也体会不出当他看到家园被毁时,那种椎心之痛的感觉有多深。难怪他决心要重整家园,竭尽所能地把旧有的一切东西找回来。

她可以助瑞特一臂之力!塔拉庄园不是她亲自耕地、播种和收获的吗?哼,她敢打赌瑞特连分辨谷种的好坏都不懂。她会为自己能帮得上忙而感到骄傲,因为她知道这种重要性,一旦这块焦土重新冒出嫩芽来,这对强盗是一项多大的胜利埃我明白的,她自鸣得意地想着。

“我可以体会他的感受。我可以跟他一起下田干活。我们可以一起合作。我不在乎地板肮脏。瑞特在我身旁我就不在乎。他人呢?我得告诉他去!”

斯佳丽离开空屋架,不知不觉间竟面对着一幕生平从未见过的景观。她脚下那个砖石平台往上通向一个长满野草的花坛,那是一连串草坛的最高处,草坛以势如破竹之势往下铺展,直抵一对状如巨大蝶翼的人造湖。双湖之间一条绿草如茵的宽道通向河流和码头。宏伟的景观极为匀称,恰到好处,显得远处就近在眼前,整个地方就像一个铺着地毯的野外场所。茂盛的野草掩盖了战争的创痕,仿佛战争从未发生过。这是一幅阳光普照的幽静美景,也是一块大自然与人类融洽相处的净土。远处一只乌歌声缭绕,仿佛在歌颂美景。“真美啊!”她大声说道。

底下草坛左方有动静,马上引起斯佳丽注意。一定是瑞特!她开始跑了。她跨步跑下草坛——起伏的地势,加快了她的速度,她感到飘飘欲仙、欣喜若狂、无拘无束;她笑着张开双臂,像一只准备飞上蓝天的小鸟或蝴蝶。

跑到瑞特伫立着注视她的地方时,斯佳丽喘得上气不接下气。斯佳丽手摸着胸口喘气,等呼吸恢复正常后,才说:“我从来没这么开心过!”一边仍半喘着气说。“这地方棒极了!难怪你会这么爱它。你小时候有没有跑下那块草地?有没有一种会飞的感觉?哦!宝贝儿,那场火一定很可怕!我真为你难过,我真想把天下的北佬统统杀光!哦!

瑞特!我有好多话要告诉你,我一直在想。亲爱的,它会像草一样,很快就重新长出来的。我明白了,我真的明白你要做什么了。”

瑞特冷淡而谨慎地看着她。“你‘明白’个什么,斯佳丽?”

“明白你为什么来这里,不留在城里;明白你为什么非把农场起死回生的决心。告诉我你做了什么,准备做什么。哇!真刺激!”

瑞特喜形于色,指着身后成排的草木。他说“这些草木被烧掉了,但不是没救了。经过一场大火后,似乎生命力变得更加坚韧。灰烬可能正好是草木所需要的养分。我必须理出个头绪,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了。”

斯佳丽望着低矮的断株残桩,不认识那些发亮的暗绿色叶子是什么。“那是什么树?你这里种桃树吗?”

“那些不是树,斯佳丽。是灌木类。山茶花。第一批引进美国的就种在这里的邓莫尔码头农常这些都是接枝过来的,总数超过三百株。”

“你是说这些都是花?”

“对呀!世界上最完美的一种花。中国人很崇拜这种花。”

“花又不能吃。你打算种什么谷物?”

“我还没想到种谷物。我有一百英亩的花园正待抢救。”

“你疯了!瑞特。花园有什么好处?你可以种一些东西来卖。我知道这里不适合种棉花,但总可种些卖钱的农作物。唉!在塔拉,我们充分利用了每一英尺土地。你大可种到墙边。瞧那草长得多绿多密。

这里的地一定很肥沃。你只消把土翻松,撒下种子,包管发芽的速度快得叫你措手不及。”斯佳丽热切地看着他,准备倾心相授她这得之不易的耕作经验。

“你是个野蛮人,斯佳丽。”瑞特闷闷不乐他说“进屋去,叫潘西准备准备,我们在般坞碰面。”

她做错了什么?前一分钟他还兴致勃勃的,一下子却又变得像陌生人一样冷淡。就算让她活了一百岁,也永远摸不透他的心。斯佳丽快步踏上绿草坛,无心留恋四周的美景,径自进屋去。

停泊在码头里的船与先前送斯佳丽和潘西来这里的那艘简陋驳船,大不相同。这是一艘漂亮的单桅帆船,漆上了棕漆,船上有黄铜装置和涡漩形镀金镶饰。泊在外面河上的是另一艘船,这一艘她中意得多,斯佳丽忿忿想着。它比那艘帆船大五倍,有两层甲板,都有蓝白两色俗丽的涡漩镶饰,船上还安着一具鲜红色的后明轮。色彩华丽的信号旗挂在烟囱上,打扮入时的红男绿女挤在两层甲板的栏杆边。看起来喜气洋洋,很有趣。

瑞特就是这样,斯佳丽默想着,不打信号招呼轮船来接我们,反而要开他的漂亮小船入城。她到达码头时,正好瞧见瑞特脱下帽子,朝着明轮船上的人,夸张地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

“你认识那些人?”她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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