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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找乐子

 

试的啊。”

“谁说我不是直男?”我有些反感,心想现在这种不男不女的小玩意胆子都这么大,“让开。”

薇薇啧了声,让开后还盯着我,恋恋不舍一般:“谢总有兴趣可以叫我啊,我很健康的,玩什么姿势都可以。”

我被恶心得要命,甩手离开。

薇薇身上香水味很重,我走了几步,感觉衣服上也都是他的味道,便想去换一身。换完衣服后出来转一圈应付下这些人,不管云慕怎么说,我都得离场。

更衣室与这边有些远,太阳渐渐过了午后最明亮最热的一阵,光线与温度变得舒服起来。我随手摸出根烟,找打火机时突然想起这件外套不是我之前穿的那件,口袋里这包烟都是之前别人送给我的。

抽太多烟对身体不好。这还是我之前经常对楚苍说的话,如今我对自己念了一遍,正要将烟装回去,有人问:“先生,您需要打火机么?”

是林思,换了身衣服,姿态恭谨,手中举着火机。

我真的很讨厌这人和云思如此相似的声音,拧眉侧脸,林思双手已经摆成准备点火的姿势:“我给您点上吧。”

“不用,不抽了。”我扔掉烟,双手插回口袋里,“你怎么在这里?”

“我本来就是在场内四处协调帮忙的。”林思见状,收回打火机,“您需要帮助吗?”

我摇头,继续往前走,林思却跟上来,问我:“您要去哪里呢?”

他这就殷勤得过分,我对他还存有怀疑,忽然对他伸出手:“右手。”

林思不解,不过还是立刻将右手交给我。

他的手也比较粗糙,右手背上也有一道长长的疤,看着像刀疤,从指根延伸到手腕那里,狰狞可怖。

我多看了会,林思局促地蜷起手指:“不太好看,您别看了吧。”

除了刀疤外,没有其他伤痕。我想到云思当时烫伤的手,神思不属。

当年的事简直是一个谜团接一个谜团,可惜我的手伸不进镜城里面,并且我有种直觉,那就是云思没死。但他没死,谁又能这么神通广大帮他假死,他现在又能躲在哪里呢?还有他最初接触我的时候,是不是故意的?

抑或就像那本虚幻的书中虚幻的情节一样,所谓的“虐恋”并没有发生,于是云思也就随之消失了么?

“宁音,你在这里啊,让我好找。”

我一怔,云慕站在前方不远处,背对着光,脸上照旧笑意盈盈,打量着我,拉长声音哦一声:“我是不是打扰了?”

我还握着林思的手,赶紧放开,云慕对我耸耸肩,使个眼色:“白懿姐找你,去吧。”

我走出几步,莫名回过头,林思站在原地,垂着头,表情看不清楚。

白懿暂时离开父母的视线,穿着白色的蓬蓬短裙,举着帽子遮阳,看到我抱怨说:“你跑去哪里了?找你半天。”

我开口道歉,她没真生气,笑着上来抱着我吻了吻,对我身后说:“帅哥,帮忙端两杯果汁。”

林思竟然不声不响跟过来,听到白懿的话,微笑着欠身,很快就举着托盘走来。

白懿仰头就喝,用手毫无风度地扇风:“热死,我妈怎么都不让我喝冰的。拜托这个天,怎么可能有人喝热水啊。”

我不想喝,拿在手里当个摆设。白懿喝完自己的还能继续喝我的,咬着杯边的樱桃,靠进我怀里,数落那些交际有多无聊。

我一边附和她一边走神,按亮手机看时间时,短信又来了。

【跟你女朋友接吻舒服,还是当时我吻你更舒服?】

【吃了药也四次就不行了,当时射得特别快你还记得吗?你能满足你女朋友?】

白懿讲着讲着,望向我,“哥,你怎么了?身上哪里难受吗,脸色好难看。”

我对她微笑,说没事,心里却想把这个疯子揪出来,按在泳池里淹死。

“宁音,真的要走了?”云慕恋恋不舍地在我身后问,“晚上还有很多安排呢。”

我去意已决,不打算多留。大概看出我心情不好,他体贴地说:“好吧,不过你喝酒了,不能开车,我找人送你回去。”

没想到给我开车的司机,又是林思。

我多看了林思几眼,云慕问:“不满意?再给你换个人。”

“不用换,就他吧。”我懒得再换,坐进车后座,“我衣服还在你这里,过两天给我送回去啊。”

云慕表示一切放心。

林思的车技很稳,尽管我喝了些酒,也没觉得头晕。窗外景色倒退着,只有导航时不时响起的电子提示音。

甚至我都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睡过去的,林思叫醒我时,车已经停在公寓楼下。

我明明没睡很久,肩颈那里却一阵阵发酸,看来楚苍劝我多去健身房这个建议还是很有远见的。

“先生,”林思似乎有些犹豫的样子,“之前红灯停车的时候,有人过来给我一个东西,说要转交给您,他短信和您说过了。”

我现在对短信两个字过敏,瞬间清醒,拿出手机看:“给我什么?”

“不知道,是一个信封。”

【我看过很多次的东西,给你也欣赏一下吧。】

我沉着脸接过黑色的信封,粗暴拆开,里面整齐放着几张照片。照片叠放得很整齐,我随便抽出一张——

昏暗的背景,凌乱的床铺,雪白的床单上一双腿向两侧张开,露出被另一个男人握在手中的性器,再往上是平坦的小腹,肚脐下一滩白色的精液和粉红色的润滑油。

我的脸藏在半明半暗的光影中,那种难堪的表情我茴,我要把他的相机都塞进他肚子里。

出租车司机很热情,和林思聊了一路,倾情推荐那家馄饨店的云吞面,看起来恨不得帮我们把菜点好。

林思听后颇为心动,进店后拿着菜单问我:“我们点一份馄饨一份云吞面可以吗?用小碗分着吃。”

这家店不大,里面热腾腾的,看着有些年头,菜单就是一张粗制滥造的纸。我低头擦着桌椅,随意地答应。

林思看起来却好像很高兴,帮我把桌椅擦好,又烫了餐具,旁边桌离开的女人在经过我们时转头抽了自己男友一下:“你看看人家!”

我没忍住捂着脸笑出声,林思无奈:“我是想你应该没做过这种事。”

“还好,”我安慰他,“我之前上学时候经常跟我朋友出去吃饭,大学附近这种小饭馆很多的,擦一擦洗一洗就能坐下来吃饭。不至于像那些娇贵的少爷公主,吃个馆子回去就肠胃炎了。”

林思将筷子摆在我面前:“那你的大学生活肯定很有意思。”

“也就那样吧,谁大学不是这样。”我闻着店里鲜香的空气,还真的有点饿了,“这家店好吃的话,等我朋友放假回来,我带他也来吃吃。”

林思安静几秒,问道:“他不在本地?”

“出国深造,前途远大,跟我这种混日子的不可同日而语。”我随便说着,正好馄饨端上来,“好饿,勺子呢?”

洗干净的勺子送到我手里,还带着热水的温度。我将几个馄饨舀进面前的小碗,现在跟林思的交情也“不可同日而语”了,又说到大学,因此我道:“你还是去考个学校比较好,有学历的证明,我可以帮你安排一个稳定的工作,总比你到处打工强。”

相似的面容,相似的话语,总是让我有种错觉。

林思低下头,回避似的捞起馄饨,轻笑说:“还是很麻烦的,我已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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