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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鹊》

 

英的手,给他放在掌心。叶英低头一看,是一只竹子编的喜鹊!

这只喜鹊不过大拇指那么一点,小巧玲珑,眼睛的位置还嵌了两颗黑色的珠子,颇有些活灵活现,可以看出编它的人是花了大心思去做的。

掏出一只喜鹊还不算完,沈剑心又陆续从佩囊里掏出了燕子、鸿雁、仙鹤……最后还掏出来叶英的同款宝贝肥啾,一口气把他整只手都摆满了。

叶英端详了这些小动物片刻,道:“手给我看看。”

沈剑心:“?”

叶英不容他分说,另一只手把不明就里的道长拉过来,强硬掰开他的手。那只原本只有剑茧的手多了细细碎碎的伤痕,满手都是,有的已经几乎看不见,有的还很新鲜,像是一两天之内伤到的。

叶英细微地叹口气。他就知道,竹编小物对编织之人的要求很高,且越小的东西越难编。这些拇指大的小鸟儿,所用的每根竹篾不过几根发丝那么宽,沈剑心之前从未学过竹编,能编得这么好,定然是吃了许多苦头、弄得满手都是伤才能做出来的。

沈剑心方才知道他要看自己的手是为什么,连忙道:“不疼的!真的不疼。”还怕叶英不信,用力搓搓手:“早就全好了!叶英,这些鸟儿你喜欢吗?”

“你编的,我自然是喜欢的。”叶英又摸了摸他的发。侠义至尊有一把好头发,银白如雪,握在手中细软微凉,叶英无事时总爱拨弄。“只是不知,你编些鸟儿是有何用意?”

沈剑心嘿嘿一笑:“都说七夕节,牛郎织女鹊桥会。我想着七夕要来看你,便向稻香村的巧手师傅学了竹编,做成喜鹊的样子,下次你二弟三弟要是不让我进门,我可就指望着这些喜鹊给搭个桥,让我来见你呢。”

他笑起来眉眼弯弯,全然不像是武功高强的侠义至尊,倒更像是春心萌动、与心上人交换定情信物的小少年。叶英看了也微笑道:“不劳烦喜鹊,我出门见你便是。”

“岂敢岂敢,要是我把你拐走了,你三弟恐怕要满大唐追杀我。”沈剑心连忙摆手,“我这些小东西不值钱,肯定是不够赔你的剑,只想着博你开心罢了。你还想要什么?我都去给你寻来。”

“不需要。”叶英身上散逸出霞光,他把那些竹编小鸟捧在掌心,揽过心爱的道长,眉心魔纹轻轻与他的额头相抵,“你能来,便好。”

沈剑心用力回抱住他。霞光彻底散去,心魔相消失,明黄的人影出现,他又是那个沈剑心熟知的叶英了。

沈剑心很高兴,拉着叶英往天泽楼里走去,一路上叽叽喳喳跟他讲这几个月在江湖上的趣事逸闻,叶英侧耳认真听着,不时点点头。

走到了门口,沈剑心却又终于反应过来自己像是在主动邀请,十分不好意思一样,涨红了脸死活都不肯进去,扒着门不肯动。

叶英看着他,无奈道:“这都三更了——你奔波劳累,心魔相亦损我精力甚多,我能做什么?还是歇歇。正是乞巧节,白日我们再出去逛逛。”

听见心魔相终究是让叶英精力有损,又看见叶英的确脸上是少见的疲惫,沈剑心连忙松了手:“那我、那我还是陪你躺躺吧。”

两人只宽了外衣,一起躺下休息。只是刚刚还说要陪他躺的某侠义至尊沾上枕头比谁都睡得快,窝在藏剑山庄大庄主怀里呼吸均匀地睡着了。

叶英闭上眼,又将他往怀里带了带。

沈剑心不知道的是,他现心魔相次数不多,一般是在剑冢中修炼时出现,就连他的弟弟们也是没见过的。但寥寥屈指可数的几次都要两三天才能消退,且很长一段时间内他的眼睛都是血红的。好在他心剑大成,就算闭目也无妨,是以从前无人知晓。

这次不过几个时辰就消退得干干净净——

叶英轻轻地握住怀中道长的手。

只因,他这次有人陪伴,不再孤独与彷徨;只因,睁开眼看见的便是心中所想;只因,有人带来一只竹鹊。

他记得有人说过,要竹鹊搭桥来看他。

从那时起,他便把这只竹鹊收在身上,从此再也没有离过身。

沈剑心坐在藏剑山庄外的树上犹豫了很久,也没想好到底要不要进去。

这中秋团圆佳节,叶家自然是灯火通明,上上下下都洋溢着喜庆的气氛。

沈剑心百无聊赖地把玩着手上的一支玉簪,远远地看着山庄大门弟子进进出出,心想,要不还是走了吧?

他已经约有一年多没来藏剑了,就连书信也少往这边寄。无他,任谁对自己的挚友起了别样的心思,恐怕都得避之不及,让自己冷静一下。

沈剑心自然也是如此。在察觉对叶英有了不一样的想法后,他立马跑得远远的。叶英写信时问他近况,他也只是含含糊糊地回一句在跟着李复满大唐跑,居无定所,所以信会写得少些,望叶英不要见怪。

最近沈剑心是在洛阳。他本是不打算来藏剑的,可他在洛阳的一家铺子里瞧见了根簪子——喏,就是现在手里这根。

田黄的料头,是普通常见的黄龙玉。并不算得很好的雕工,但银杏交缠,颜色较深的部分做枝干,颜色较浅的部分做叶子,整体也能算栩栩如生。

他之前因为缺钱,接了个送信的跑腿活儿。进来的时候一眼看见它,便莫名觉得,这根簪子应该和叶英很配。

那人白发如雪,常高挽一束长长马尾,金玉打造的发冠庄重高雅。叶英,这个连名字都透露着温柔的人是极好看的,他的白发若是再配上这根银杏簪,那便像是一枝留到冬天的银杏,静悄悄落在了寒冬腊月里藏剑山庄的细雪上。

可还是太普通了,普通到它的价格虽然让沈剑心掏空了钱袋又零零散散打了半个月的工,勤快到让李复都跑来问他是不是看上了哪家姑娘才想攒钱追求,沈剑心不太好瞒他,只说自己在藏剑的时候打碎了叶英的玉雕杯,正攒钱买东西想还给他。

李复一扇子敲在手上:“藏剑山庄家大业大,缺你这个杯子?”

沈剑心认真地回答他:“不是缺不缺的问题,是我不想欠人太多。”

李复:“如果我没记错,你欠我的也不少,出门在外开支用度基本都是我出的,虽然秋妹说让我不要你的钱。”

沈剑心:“我们是好朋友嘛,我这不是也给你做了很多事?以及,这时候还喂狗粮,我可能不是人,但你是真的狗。”

李复:“……排云破浪!”

最后,沈剑心总算攒齐银子捧回簪子——因为想省点钱连盒子都没要,直接裹块帕子拿走。他拿在手里站在街边想直接去藏剑给叶英,又想了想叶英家里每天几乎不重样的糕点,觉得这么一根簪子,叶英那等锦衣玉食的人是看不上的。

但他还是来了,却忘记这是中秋。他常年漂泊,好友也不多,除去过年记得清楚,平时节日碰得上一起过的人就过,碰不上,往往过去很久了才想起。

现在说自己不是刻意赶时间来的有人信吗?

他轻叹一声,随手摘下一片叶子,又松手,看它飘飘坠地。

……他自己都不信。

因为他就是刻意的,虽然不是刻意来赶这个节,但他真的,很久没见过叶英了啊……

天色渐晚,沈剑心想着这么一直在外面磨磨蹭蹭地也不是个事儿,估摸叶英应该跟家人们一起团团圆圆吃饭,于是他大胆翻进藏剑山庄。

他打算把簪子放在叶英的书桌上,再留一张字条。他知道叶英虽然看不见,但心剑大成,可视万物,桌上多了东西,他还是能感觉到的。至于信,他的侍女也会读给他听,那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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